中国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领域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来源:www.kmjb9001.com | 更新时间:2017/11/10 9:14:47
中国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领域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我国也在引入推行昆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同时,逐步建立了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认可制度。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昆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于1997年5月在京成立,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并统一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在我国的实施工作。
首先,ISO14000认证的推行不再有两套体系的存在,中国国内实行“一个体系,一套标准,一种证书”的管理原则,建立中国环境管理体系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由国务院28个部、委组成,主任单位是国家环保总局,第一副主任单位是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常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承担。
其次,对云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严格把关。一个独立的认证机构必须有10名(含)以上的国家注册审核员,机构内部必须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认证质量和约束审核员的行为。同时,咨询机构必须有5名(含)以上的国家注册审核员,昆明ISO14001认证咨询机构内部也须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向国家环保总局备案取得备案证书后,方可开展工作。